日博365怎么样(农业林业)关于举办《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进村庄到塘头巡回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高明区农林渔业局    发布日期:2017-09-25 17:35:00

各镇(街道)农林渔业局,局有关科室:

  为加大对《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创新宣传活动形式,切实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落实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举办广东省水产质量安全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粤海渔函[2017]896号文)要求,我局按照佛山市农业局要求于2017年9月26日下午在荷城街道范洲村举办《条例》进村庄到塘头巡回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佛山市农业局,高明区农林渔业局

  承办单位:佛山市食品安全学会

  协办单位:荷城街道办事处、荷城街道农林渔业局

  二、时间地点

  9月26日下午14∶00-15∶00分,高明区荷城街道范洲村。

  三、活动主题

  政府负责、部门尽责、企业(农户)守责、司法惩治、公众参与。

  四、活动内容

  (一)法律解读。解读《条例》,主题包括如何履行《条例》、规范水产养殖、提高守法意识等内容。

  (二)现场咨询。开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健康养殖知识宣传、宣传资料派送、现场咨询等活动。

  (三)交流互动。现场设置问答环节,鼓励水产养殖户、企业负责人一同参与相关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互动气氛。

  (四)企业承诺。邀请2-3名水产养殖企业(户)代表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五)大众见证。现场设置留影区,背景为《条例》宣传内容,并鼓励引导现场参与人员发送朋友圈。

  五、参加人员

  (一)市农业局(办)分管领导;渔业科、渔政支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科所等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市食品安全学会相关负责人。

  (二)高明区农林渔业(农业)局分管领导、水产科(4人)、渔政大队(3人)、农业管理科(2人)、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1人)、农技中心(4人)等相关工作人员,相关镇街农林渔业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

  (三)邀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库水产专家2名。

  (四)区局水产科落实高明媒体报道和3名水产养殖企业(户)代表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分别是:五洲八达水产有限公司代表、杨西水产专业合作社社长和五洲八达水产专业合作社社长。

  (五)各镇水产养殖企业代表、养殖户、村民代表等,100人以内。其中荷城街道农林渔业局组织范洲村委会和周边水产养殖户60人,杨和镇农林渔业局组织杨西水产专业合作社4人和五洲八达水产专业合作社4人,明城镇农林渔业局组织工作人员和农技员4人,更合镇农林渔业局组织工作人员和农技员4人。

  六、分工安排

  佛山市农业局农监科、渔业科负责统筹本次活动。

  (二)佛山市食品安全学会负责本次活动的安排与执行。

  (三)区、镇农林渔业局(农业局)负责活动选点、举办地水产养殖企业代表、养殖户的组织,协助现场布点等事宜。

  七、有关要求

  (一)增强宣传实效。各区要做好选点及现场布置工作,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本次《条例》进村庄到塘头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助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二)严守八项规定。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搞形式主义。

  (三)做好报名工作。请以镇农林渔业局为单位,于2017年9月22日前将工作人员通讯录(附件2)、参加活动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区局水产科。

      

  附件:1.活动议程

         2.参加活动人员报名表

         3.佛山市农业局关于举办《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进村庄到塘头巡回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博365怎么样(农业林业)

  2017年9月25日

  (联系人:伍振锋,联系电话:8888 3993)

附件下载:
附件1:活动议程.doc
附件2.参加活动人员报名表doc.doc
附件3:佛山市农业局关于举办《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进村庄到塘头巡回宣传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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