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大棚菜“交叉”用农药
来源:高明区农林渔业局    发布日期:2017-01-19 09:34:00

  1、生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有机合成农药之间的交叉使用。如在白菜生产上防治菜青虫,可交叉使用Bt乳剂、鱼藤精、灭幼脲、百树菊酯、敌百虫。

  2、保护剂和内吸剂的交叉使用。比如蔬菜的霜霉病,在未发病之前和开始发病后要使用的农药要有所不同,需要交叉使用。

  3、喷雾剂与熏烟剂的交叉使用。在保证蔬菜的正常生产中,要善于利用温室、塑料棚密闭性好的特点,除常用药剂喷雾方式外,可交叉使用熏烟的药剂施用方式。

  4、其它方式的药剂交叉使用。使用农药时,药剂的茎叶处理与土壤处理交叉使用;不具杀卵活性的杀虫剂与杀卵剂交叉使用。

  合理混合使用农药,可节约人力、时间外,还能达到兼治、增效和延缓抗药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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