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灾后复产疫病防治技术指导意见
来源:高明区农林渔业局    发布日期:2017-08-30 08:57:00

  台风暴雨过后,大量畜禽因灾死亡,尸体腐烂,病原容易感染扩散,土壤中的大量病原微生物暴露,易污染水源等环境;畜禽抵抗力下降,容易受到疫病侵袭。

  为做好灾后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灾后生产自救,减少经济损失,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及时无害化处理死亡畜禽;二是对饲养场内外环境和屠宰场、交易市场等场所消毒;三是加强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四是加强饲养管理和生物安全措施,确保畜禽饲料和饮水安全,确保养殖环境卫生。

  一、禽类养殖灾后复产防疫具体措施:

  1、尽快疏通排水通道,排除栏舍积水,修复和加固受损栏舍。不能及时修复的,应尽快将活禽转移至干燥、安全地带。

  2、及时无害化处理死亡禽只。打捞清理辖区内病死、溺死动物尤其是水源附近及水中漂浮死禽只,严格按要求作无害化处理及消毒,防止污染水体和发生动物疫情.

  3、加强圈舍和场地消毒。灾后极易导致疫病的流行,尤其台风后的雨水天气,防范野禽向人畜(禽)聚集区觅食栖息,从而易造成疫情传播。迅速开展受浸养殖场所和生产工具的全面消毒,一是对倒塌的圈舍进行消毒,重点是对死亡动物的圈舍进行彻底消毒;二是对可继续使用的养殖场消毒,大型养殖场要定期清扫,定期用消毒剂消毒,保持圈舍清洁和环境卫生,防止野生动物侵入,消灭老鼠和蚊蝇。小型养殖场及散养户,重点是经常性地清扫圈舍和处理粪便,保持清洁。定期用消毒剂消毒。三是对重建的圈舍消毒,除按常规消毒外,灾后还应根据疾病的流行情况增加消毒次数,选择合适的消毒药品。灾后环境至少每周消毒两次,圈舍可带畜禽每周消毒3~4次。一旦发生疫病,应增加消毒次数,并对消毒效果进行监测。要保证消毒药物的有效浓度,防止酸碱消毒剂混用,影响消毒效果。

  4、加强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特别要注意对禽流感、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等易发病的防治;对重大动物疫病坚决执行强制免疫政策,确保免疫密度,提高免疫保护水平;对已免疫接种的畜禽,可根据具体情况,必要时强化免疫一次,预防灾后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暴发和流行,确保灾后无疫情。发现异常尽快与当地动物卫生部门联系。

  5、做好科学饲养管理,疾病防控和减少应激。由于在台风暴雨过程中,家禽可能会误食很多杂物,容易引发感染性疾病。与此同时,风雨雷电也会使家禽受到惊吓,产生很大的应激。很多养殖场顶棚被吹翻了,当天气转热,饲养的动物经日晒后,会发生应激死亡。为了应对以上情况,建议从三个方面进行综合给药。一是对所有的家禽饲喂一些清理肝、肾的药物,促使残留在体内的毒素尽快排出,以防止疾病的发生。二是对出现呼吸道疾病和肠道疾病症状的家禽及时用抗生素进行治疗。三是通过添加维生素和黄芪多糖等药物提高家禽的免疫力。尤其是蛋鸡、蛋鸭等受应激影响减产,可适量添加多维、微量元素、抗生素及其它营养性添加剂,增强机体抵抗力,减缓应激。供给充足的饮水。

  二、畜类养殖灾后复产防疫具体措施:?

  1、做好灾后牲畜栏舍加固、卫生和消毒工作。修复、加固被雨水毁坏的栏舍,消除安全隐患;排除栏舍积水,清理淤泥和脏物,更换垫料,进行全面卫生清扫;对场内所有栏舍、道路、饲槽、用具及养殖场周围环境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必要时应连续消毒几天。

  2、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由于死亡畜禽体内带有大量微生物,如不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任其腐烂发臭,病菌会到处扩散,不仅污染环境,还容易引发人畜共患病。养殖场发现死亡牲畜一定要按规定做好无害化处理。

  3、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化免疫工作。为了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必须切断传染源,消灭病原体,预防和控制疫病流行,养猪场的疫苗接种是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养殖户要结合养殖场实际待情况稳定后,对超过免疫保护期、新补栏和漏免的畜禽立即进行免疫预防。同时,严禁非场外其他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场内,防止疫病的传入与发生。

  4、做好牲畜防病保健工作。注意猪群保健,谨防猪群发病。由于台风中天气变化大,猪群受到一定的应激,可能会导致疾病的发生。若猪群大量死亡,极易引起猪病的传染。加强饲养管理,提高饲料的营养成份配比,及时淘汰僵、小、弱个体;必要时可在饮水或饲料中添加预防性药物,如多维、电解质及少量抗生素药物,以增强牲畜机体抵抗力,防止继发感染和细菌性疫病的发生;特别要注意饲料中毒,对浸水的饲料及时处理,在饲喂前必须进行仔细的检查,防止用霉败变质的饲料饲喂畜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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