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灾后鱼塘生产管理措施
来源:高明区农林渔业局    发布日期:2017-08-30 08:56:00

  受台风连续影响,我区出现持续强降水天气,致使部分地势较低的鱼苗场和鱼塘出现洪水倒灌、过面等情况,给我区水产养殖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为尽快恢复生产,将受台风影响的损失减到最少。台风暴雨后,对于鱼塘生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如下:

  1、疏通杂草、水浮莲堵塞的排灌渠,以防雨情反复或山塘水库排水造成洪水倒灌浸塘。

  2、对过高水位的鱼塘要及时排出,控制适度水位。

  3、修复加固塘基,尽量减少车辆对塘基的振动,防止塘基浸渍后坍塌。

  4、晴天中午加强增氧,开动增氧机1-2小时以促进水体循环,改善水质和底质;夜间应适当提前开增氧机,并根据天气、水质、鱼类的浮头情况和增氧机负荷面积等情况确定增氧时间的长短。

  5、对于全浸池塘,应拉网检查塘鱼存塘数量,补充合规格苗种或将鱼种并塘,及时捞起死鱼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并做好水体消毒和追肥工作。

  6、天气稳定转晴后,应使用聚维酮碘、二氧化氯等进行水体常规消毒杀菌,病鱼诊断后及时对症落药,防止暴发鱼病。

  7、对于水质或者土质呈弱酸性的鱼塘,暴雨后应少量多次使用生石灰调节水质直至呈弱碱性,一般每次每亩·米水体使用10斤生石灰,充分稀释后全塘均匀泼洒。

  8、水质清瘦的鱼塘应在晴天上午每亩水面使用2-4斤磷肥或50斤已发酵消毒的有机肥作雨后追肥,促进水体绿藻的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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